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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章程
一、协会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
二、协会性质: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是一个接受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校团委直接领导的学术性、实践性社团。
三、协会宗旨:呼唤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知识;联合公众保护环境,造福全人类。
1 、激发同学们关心人类发展、民族兴旺的积极性,培养同学们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价值观,提高同学们的文化素质和知识层次。
2 、引导同学们树立生态环保意识;提供接触社会的机会培养同学们适应社会的能力,为进入社会做好准备。
3 、通过实际行动,唤起公众的环境危机感,普及并提高民众的环保意识,呼吁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保护事业。
四、协会标志:暂无
五、协会会旗:绿底红字(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左上角为协会标志
第一章 协会的组织形式及产生办法
第一条 协会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会员大会,时间分别为秋季学期初和春季学期末。秋季学期初会员大会主要是公布《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章程》;公布新一届理事会委员及主要干部名单;听取并审议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本届各部门工作计划;表彰并奖励上届优秀会员。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并审议本届委员会及各部门的工作报告;选举下届会长、理事会委员及协会主要干部;讨论并决定协会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协会的负责是会长,领导机构是理事会,运行机构是分别各部门。
第三条 协会会长是协会最高负责人,要求在协会工作超过半年以上,对环境保护事业有执着追求,有出色的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由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能为:负责大型主题活动的组织以及日常工作的领导,协调协会各部门关系,协助各项活动的开展,对协会的活动负责。
第四条 理事会是协会的领导机构,由会长、副会长二名及若干委员组成,委员要求在本协会工作半年以上,环保立场坚定,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由春季学期末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其职能为:负责协会大政方针的制定;负责协会的对外形象及内部管理;负责审议各部门的活动审议;负责监督会长的工作情况。
第五条 理事会的任期:协会会长任期一年,可连任,但连任不能超过两次。其他理事成员任期一年,可连任。
第六条 理事会根据需要聘请顾问团作为协会的顾问机构。其职能为:就协会的重大原则问题向理事会提出建议;帮助协会搞好理论学习;监督协会理事会,为协会最高监督机构;并无决定权;当理事会不能执行其领导职能时,顾问团有权对协会进行接管,至新理事会产生为止。
第七条 理事会下设外联部,宣传部,组织部,财务部,联络员以及办公室,以上各部为协会的运行的机构。理事会的决策及其活动的开展由各部门配合或分别完成。
1 .外联部主要工作:与环保机构,新闻媒体及各项活动相关单位的联系,保证日常工作及活动的正常进行;与兄弟院校的有关组织建立联系,促进彼此的交流合作;与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单位联系赞助,解决协会资金,装备问题,为协会争取更多的支持。
2 .宣传部主要工作:负责协会对外形象设计;负责协会活动中对校内及校外的宣传工作,扩大影响;活动中,做对赞助单位的宣传工作。负责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负责环境教育活动的开展。
3 .组织部主要工作:负责协会户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组织会员参加各种比赛活动;负责自然体验活动的地点选择,研究工作;为协会开展新活动的主要策划者,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并保证活动的正常进行,是协会活动的主力军。
4 .财务部的主要工作:负责协会资金的管理(收入与支出),协助外联部到企业单位拉拢资金,保证协会活动正常开展和持续发展
5 .办公室的主要工作:整理活动计划与总结;负责协会资料以及会员档案的管理;负责有关环境保护,科学考察等方面资料的收集。
6 .联络员的主要工作:经常与上级领导保持联系,传达领导指示、决议、方针并及时通知协会理事会。(注:联络员可由外联部长兼任)
第二章 会员来源,要求,入,退会手续及会籍
第八条 协会面向全校,招中、高职学生。
第九条 会员要求:自愿加入环保协会,真正热爱大自然、支持环保事业,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有一定的吃苦耐劳精神,有积极向上的态度,承认本协会章程,自觉履行协会规定的会员义务,积极参加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第十条 会员入会必须写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环保协会申请书,所有申请必须经协会会长批准后才能生效。
第十一条 会员申请被批准后,即成为正式会员,拥有正式会籍,并需向协会缴纳会费,会员会籍不得转让。
第十二条 协会理事会及各部门负责人将根据会员入会时所申报的兴趣、爱好、特长等,统筹各部门的人员安排。
第十三条 会员正常原因退会,应向协会理事会说明原因,由理事会正式免去其会籍。会员毕业后或因调动工作者经本人申请,可授予 " 名誉会员 " 称号。
第十四条 协会理事会有权在任何时候暂停、终止或注销会员会籍。
第三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会员拥有以下权利:有权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对协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并要求有关部门答复的权利;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第十六条 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应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坦率发表自己的观点;并且主动学习环境保护资料,分析现实问题,应积极支持参与协会的建设,维护协会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 会员的活动准则
第十七条 环保协会会员应自觉维护环境,不随便扔垃圾、吐痰;爱护花草树木;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粮食;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
第十八条 每次活动前,该活动负责人须拟一份详细计划,经理事会以及院团委审议批准后,该活动方能开展;活动结束后三天内,活动负责人上交活动总结。
第十九条 每项活动负责人应严格登记出勤人员及表现突出者,为评选优秀会员提供依据。
第二十条 会员必须服从协会的领导,在活动中,听从活动负责人的指挥,对活动的建议及意见应以合理的方式提出。
第二十一条 活动、集合中,协会会员应准时参加,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者,需向会长书面报告。
第二十二条 未经许可,任何会员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各类活动,不能做有损协会名誉的事情。
第五章 协会活动经费的筹集及管理
第二十三条 协会日常经费内部筹备,每学期协会全体会员需向协会缴纳会费,维持协会日常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四条 协会以给公司做广告,协助开展业务,公益劳动等形式,从各企业单位及公司获取赞助资金及实物赞助。
第二十五条 协会会员参加由本协会联系或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按活动强度同协会共享有一定比例的提成充当协会经费。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由财务部管理,依照协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
第二十七条 根据具体情况,会员在参加具体活动时,社团有权适当收取活动经费。
第六章 补充规定
第二十八条 会员在参加协会活动过程中,一定要遵守协会纪律,听从活动负责人指挥,凡因违反纪律或不听从指挥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本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由协会负责人指挥不当造成会员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协会负责。
第三十条 会员在活动中违反纪律,不服从协会领导,造不良后果,协会理事会有权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该会员以适当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开除出会。同时视其造成不良后果对协会经济损失程度予以经济处罚。对本协会的处罚拒不执行者,本协会有权上报学校团委 . 学生处与其进一步处罚。
第三十一条 对本协会开除的会员,本协会有权在一切正式场合刊登通告对该会员的开除决定,同时阐明开除理由。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在协会理事会。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fasdfasdfasdfasd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克拉玛依职技术学院环保协会
fasdfasdfasdfasd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fasdfasf200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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