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评员在规定的职业(工种)、等级和类别范围内对职业技能鉴定对象进行考核和评审。
2、 考评员经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聘任后上岗,考评时须持证上岗,佩带胸牌。
3、 考评员进行考评前,必须熟知本次考评的职业(工种)、项目、内容、要求及评审标准。
4、 负责考核场地、设备、工卡量具的检查及其考核所用材料的检验。
5、 在考评过程中,评分人员应独立完成各自负责的任务,相互间不得暗示和沟通。
6、 考评员要维护考评现场,考试期间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7、 考评员考评要公正、公平,严格按标准评分,不得营私舞弊。有违纪者视情节和影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和取消考评资格。
8、 考评员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测评打分,认真填写测评记录并签名。考评期间须将评分表装入评分箱,下班时须将评分箱送交技能所保管,开考前再到技能所领取。未经技能所同意,不得自行打开评分箱。
9、 鉴定对象有违纪行为,考评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劝告、警告、中止考核、宣布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填写在考场记录上。
10、 考评完毕后,考评组成员共同综合总评考生的最后操作考试成绩,并填写考生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单,并签名后交技能所。
11、协助考务人员做好考务工作。
12、考评员要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不断提高鉴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