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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需要你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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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宣传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18日     点击数:
 

 

学院普法领导小组通知:

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安排,学院“六五”普法工作正式启动,各系部、单位均要以本通知所附的上级普法工作安排内容对本部门教职工宣传到位,人人知晓。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进行网上答题。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底考核范围,(因暑假期间,文件中规定完成时间可适当后延)

 

 

 

 

 

学院“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院党群部)

2011-8-18

 

 

 

 

 

关于组织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网络知识竞赛和发放《法制宣传教育需要你的积极参与》一封信宣传单活动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根据克拉玛依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克治办[2011]7号和克治办[2011]8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网络知识竞赛和发放《法制宣传教育需要你的积极参与》一封信宣传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网络知识竞赛的活动。

活动时间:201171820

(二)参赛人员不限

(三)活动方式:参赛者请登陆法治新疆网(www.fzxj.cn/2011xfjs/index.asp)

天山网(www.tianshannet.com.cn)、亚心网(www.iyaxin.com)、新疆日报网(www.xjdaily.com)、新丝路(wwwxjl63.cn)、新疆消防网(www.xjxf.com),点击“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新疆消防条例》网络有奖知识竞赛图标,进入活动页面,填写相关信息,答完试题并提交即可。

(四)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设置一等奖5名,奖金各8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三等奖30名,奖金各300元;幸运奖50名,奖金各100元。获奖名单将于活动结束后,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发布。

二、关于发放《法制宣传教育需要你的积极参与》一封信宣传单活动。各单位须在81日前完成在本单位网页醒目位置将一封信内容公开的工作,向干部职工宣传到位,做到人人知晓。

届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通过浏览网页的方式进行检查,对不落实的单位通报批评。

公司将把这两项活动纳入“六五”普法考核范围。望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达到预期效果。

 

新疆油田公司企管法规处

                                                                                  2011年7月19

 

 

 

 

 

法制宣传教育   需要你的积极参与

          ——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您们好!

法律是维护文明城市的基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就是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制精神,让大家学法用法,做守法的好公民。

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1986年的“一五”普法开始到2010年“五五”普法结束,已走过了25年,通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市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逐步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维权观念明显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机构逐渐健全,从市、区、街道到二级单位均建立起了四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体系,克拉玛依市成立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区、街道、二级单位也相应建立了领导小组。我们建立健全了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制度,纳入了综合治理考核之中。法制宣传教育体系的完善和发展,保证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针对不同的人群,实行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任务和要求,如:对社区居民重点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最低保障条例》等;对青少年学生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3·15国际消费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11·9全国消防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4月份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的有利时机,通过公职人员学法考试、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座、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汇演、模拟法庭、法律咨询、“12348” 法律服务热线等方式开展群众性学法活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法制宣传作用,通过板报、宣传单、横幅、手机短信、户外广告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加社区、单位组织的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不断推进我市的法制化建设,为克拉玛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最安全城市奠定坚实的法制基础。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712